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被辞退后的工资支付期限取决于具体的辞退情况和工资支付方式。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如果劳动合同到期,雇主未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后的一个月工资应在合同到期之日或者合同终止之日支付。
2.如果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在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算起一个月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被辞退的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支付劳动者已经取得的劳动报酬。
- 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的工资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最低标准,具体的工资支付期限也可能由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决定。此外,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劳动仲裁时,仲裁决定书中也会规定具体的支付期限。
总之,被辞退后的工资支付期限一般在辞退当天或者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内进行支付,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解决。建议在发生辞退情况时及时咨询相关法律咨询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以便了解具体的工资支付期限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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